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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院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

最高院围绕《公司法》出台了五部解释


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一、二、三,这三部司法解释对于指导法院统一裁判尺度,为更好地更公正地快捷地审结公司纠纷案件,提供了相应的裁判准则。

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四的推出,进一步提高了《公司法》之可操作性,特别是可诉性、可裁性和可执行性。

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五涵盖了“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”、“关联交易合同的无效与撤销”、“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”、“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”、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”等重大问题,切实提升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利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。


为了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,灵活地运用《公司法》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公司运营中会发生的一些问题。法苑在线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刘俊海教授给大家传道解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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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教授结合现行公司法的立法、司法实践等实务,针对公司相关问题简单论述了自己的见解。刘俊海教授以诙谐幽默的语言,新颖独到的视角、生动翔实的案例、深入浅出的分析为大家讲解了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一二三四五。课程中,刘俊海教授还对即将修改的《公司法》一些问题做了前瞻性的分析。


讲师介绍

课程大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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